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7日
编辑:陈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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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网络中心
为做好信息网络中心资产管理工作,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网络中心管理的资产包括中心机房、演播室、报告厅、礼堂、各办公室及专业教室配备的各种办公及教学设备。
二、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中心管理的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完善、准确的台帐。
三、购进设备时,信息网络中心接收负责人必须与供货人共同启封,核对设备规格、型号、数目及软件和文字资料,并进行质量检验。核对无误,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实行设备领用人责任制,谁领用,谁保管。
五、非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关闭、动用、迁移各种网络设备。
六、信息网络中心发放设备,必须经中心负责人认可,经院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放。
七、每学期末,对全院计算机网络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
八、每年末,信息网络中心对本部门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清查一次。
九、每年对机房设备保管和使用环境评估检查一次,看是否达标,并及时采取积极措施。
十、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的设备、淘汰设备或毁坏设备,按院固定资产设备报废规章制度办理,并履行有关手续。
十一、网络中心设备使用和管理人员,应本着对国家财产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操作和管理程序。对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失的,要追查责任,给予相应处罚,故意破坏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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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中心
20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