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试方案
1.适用专业:歌舞表演专业。
2.测试内容:舞蹈剧目(舞种不限)。
3.测试时间:2023年4月7日下午15:00开始。
4.测试要求:表演总时长限3-8分钟(自备音乐u盘)。
5、测试地点:7号教学楼B座4楼7B403房间。
6、有关说明
(1)请提前20分钟到考场;
(2)开考30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
(3)根据考试安排表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考生抽签决定表演顺序;
(4)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以备监考人员核查。
二、加试和判分流程
考生开考前需要抽签,考生按照抽签的顺序和号码进行考试。考生由教室前门进入考场,向考官提交音乐U盘,随后进入教室考试区域进行个人剧目展示,展示完成后由教室后门离场。考试结束后,由三名评委在五个档位的评分区间内分别把分数打给相应号码的考生。同一名考生3个评委之间的分差超过5分的,需要重新打分。
三、分档及评分标准
第一档(90—95分):考生身体条件很好,基本功扎实娴熟标准,对作品的理解完整、有深度,乐感好,表现力极强。
第二档(84--89分):考生身体条件好,基本功较扎实娴熟标准,对作品的理解完整、有一定深度,乐感好,表现力强。
第三档(78--83分):考生身体条件较好,基本功较扎实标准但不够娴熟,对作品的理解完整、但深度不够,乐感较好,表现力较强。
第四档(72--77):考生身体条件一般,根本功较标准、但不够扎实娴熟,对作品的理解不太完整、深度不够,乐感一般,表现力一般。
第五档(70分及以下):考生身体形态较差,根本功较不太标准娴熟,对作品的理解不完整、缺乏深度,乐感较差,表现力较弱。
四、判分及录分方法
考试结束后,评委开始判分,由记分员录分并计算歌舞表演加试的专业成绩,歌舞表演加试成绩取三位评委的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