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各院系:
为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现就毕业生图书归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底5月初已对应届毕业生停止纸质图书借阅。
二、毕业生须于5月26日前还清所借图书;遗失图书者须按制度办理相关赔偿手续。即日起,各班级以班为单位(指定代表)可到图书馆二楼查询本班级清书情况。
三、6月3日前图书馆将向教务处提供未还书学生名单,列入名单的毕业生,需凭离校手续单到图书馆二楼大厅服务台还书盖章,然后到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请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做好今年应届毕业生的图书催还工作。遗失图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提前办理赔偿手续,以免影响离校手续的正常办理。
图书馆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