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朋友,临近假期,现将假期图书借还相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 根据借还规则,假期一般作为借期的延长时间区间,如果读者所借图书在假期中某一日到期,系统将不累加超期日期,自该日起到假期结束后五日(缓冲时间)的时间区间不算作图书滞还期,也就是说,读者在假期前所借阅的图书,只要在放假当日不超期,那么,读者在此假期结束后至开学第五日内还书不为超期;如果所借图书在假期后到期,那么,这个假期的时间区间是算在系统累加时间里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假期的时间区间正好处于读者图书借阅期限的区间内,那么,就没有假期与非假期的区别,都是借阅期限的时间区间。
二、 在假期前或放假当日就到期的图书,系统以正常时间累计假期天数,依照规则按超期进行处理;
三、 由于我校学生读者的借阅期限为30天,所以:放假前未超期的图书,须在开学后五日内归还方不为超期!放假前已经超期的图书,系统仍继续对其累计超期日期,直至办理归还手续!
(文中假期指寒假与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