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教学实习工作,本着一切为学生负责出发,旅游管理学院针对自主实习实训学生作出以下要求。
(一)自主实习实训条件
1、自主实习实训学生条件:班级中有处分的学生不安排跟随学院实习实训单位实习,如个别意向跟随学院实习实训单位,必须撤销处分的证明以及旅游管理学院违纪学生实习申请表。
2、自主实习实训接收单位条件:
(1)优秀旅游企业(须提供优秀旅游企业证明)或事业单位
(2)实习实训结束后须和学生签订就业协议
(二)自主实习实训须提交的资料
1、学生须提交的资料:
(1)自主实习申请表(如有需要请在学院实习实训中心网站上下载打印)
(2)诚信实习承诺书
(3)自主实习协议(由班主任统一到系部一次性领取,一式三份)
(4)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2、接收单位须提交资料:
(1)加盖甲方公章的实习实训学生接收函
(2)优秀旅游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代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实习生培养计划方案(须学院通过)
(5)接收单位实习指导教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学位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
(6)结束实习鉴定
(三)、注意事项:
(1)跟随学院实习实训同学,中间不接收自主实习的申请。
(2)自主实习提交资料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