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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0:50     责任编辑:贺君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8〕117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我院关于开展此项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通过开展以“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以李芳老师为榜样,爱党爱岗、潜心育人、无私奉献,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展现新时代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征文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的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个人实际,反映工作现实,内容真实生动。

2.字数2000字左右,A4纸单面打印。

3.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封面格式参见附件)。

4.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向全校通报。

四、征文办法

各党组织、各部门要按照前述要求组织好此项工作,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部门至少报送一篇。党委宣传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评,并择优上报至河南省师德主题教育办公室。

五、截稿日期

2018年11月15日

六、评审与奖励

学院党委将根据初评结果,对参与活动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和奖励。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选送的征文进行评审,按照征文作品总数的15%、20%、25%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本次征文活动另设组织奖若干名。对于本次征文活动中的优秀作品,省教育厅将在《教育时报》开设专栏,予以刊发。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纸质版于11月16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统战部(行政楼1116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zzlyxcb@163.com。

联系人:周飞;联系电话:18539260755。

附件:河南省“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模板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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