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暨排查失联人员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暨排查失联人员专项活动的通知》(郑纪发[2016]23号,请在纪委邮箱下载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如下:
一、排查和清理对象
学校全体在编人员、合同制人员、学生党员及离退休党员。
二、填报具体要求
1.附件1《郑州市集中排查失联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后的附件1-1、1-2、1-3和1-4由党政办和人事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电子和纸质材料于9月8日下午五时前交院纪委。
2.附件2《郑州市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实施方案》后表格:2-1《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和2-2《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由个人如实填写;2-3《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汇总表》和2-4《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汇总表》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表;上述材料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审核签字,以纸质形式上交院纪委;副科级及以上干部自查表需另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院纪委邮箱zzlyjjwyh@163.com。
3.填报时间:9月5日至9月8日。
4.联系人:崔程,68271938,办公楼422室。
院纪委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