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学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从而有效防止资产流失和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2年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目的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各部门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资产配置和使用状况,为加强和建立我院固定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二)规范资产管理。通过资产清查,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统一规范填写、重新张贴,进一步统一规范我院资产管理;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清查盘点,完善更新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库数据,实施动态化管理机制,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全面总结,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及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
本次清查的资产购置时间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
(二)清查内容
以固定资产账目为依据,对各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全面核查,要求做到账、卡、物相符。
三、实施方案
清查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门自查(9月13日—9月30日)
(1)以帐对物。以固定资产账目为依据、固定资产卡片为载体,对实物、资产使用部门、使用人进行逐一核对。
(2)以物对帐。没列入固定资产帐的资产,不论使用何种经费,通过何种渠道购置的资产均应另外登记入账。 第二阶段:学院统一清查(10月10日—11月20日)
由后勤处组织全院资产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统一规范填写、重新张贴。
第三阶段:清查情况报告(11月21日—11月30日)
各部门在清查后将本部门的清查数据、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并交后勤处统一汇总,完成《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第四阶段:总结改进(12月1日—12月10日)
根据清查结果,针对清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四、清查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配合学院统一清查,不留死角;
(二)在资产清查盘点中认真细致,不重不漏;在资产损失认定时,严肃认真,准确合理。准确掌握现有资产的数量、完好程度、服务教学科研情况以及资产使用的变更、损坏、丢失、调拨、出租、出借等方面的信息;
(三)为确保清查质量,各部门保证提供数据、资料真实可靠;
(四)各部门依据清查时间安排,合理分配落实工作任务,密切配合学院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若在资产清查中若出现不配合、不重视、敷衍工作等影响清查质量的现象,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五、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机构设置
本次清查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樊豫陇
副 组 长:陈雪阳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后勤处
主任:王振超
副 主 任:郭崖各部门负责人
工作人员: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旨在全面掌握和了解各部门固定资产有关数据和使用情况,建立健全我院固定资产管理机制,望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密切配合学院顺利完成清查任务并达到预期目的。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